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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制定《服务和保障城市副中心建设实施办法》全力助推副中心建设

来源:区委政法委                       时间:2017-05-25

 

为全力助推城市副中心建设,通州法院主动作为,调研制定《服务和保障城市副中心建设实施办法》,统领指导服务和保障副中心建设。近五年,通州法院办结涉副中心建设案件五万余件,其中包含涉副中心建设“骨头案”1000余件,有力保障了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文化旅游区、环球影城、运河核心区改造等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该《实施办法》特别明确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服务与保障副中心建设原则,促发展有作为。遵循主动围绕大局、主动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依法审判、执行,公正高效处理涉副中心建设纠纷。规范多元化解纠纷,构建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联动工作体系,促进纠纷实质解决;规范多级联动协调,构建纵向联动与横向联动,促进与上级法院、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将化解与预防并重,注重源头化解纠纷与妥善处理纠纷。有机结合法律与政策,实现法律、政治、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成立涉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司法服务和保障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全院整体工作,每月召开会议研究涉副中心建设案件,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服务和保障副中心建设。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履行信息汇总、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汇总汇报的职责。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成员具体落实涉副中心建设工作部署。

三是规范涉副中心建设案件办理程序,高质高效解决纠纷。为积极应对城市副中心快速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案件数量大幅攀升带来的压力,《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开通立、审、执绿色通道,对涉副中心建设的征地搬迁、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劳动争议等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实现立审执无缝对接。要求建立涉副中心建设案件台账,及时统计和反馈案件办理情况,向党委报告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情况,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妥善处理涉副中心建设案件。

四是规范司法职能延伸,加大服务与保障力度。为满足和适应城市副中心高定位和高速发展的新要求,针对涉副中心建设的重大项目或重大工程,《实施办法》明确通过制作法律问题指引、开展法律培训、现场普法等方式提示法律风险,从源头预防纠纷的产生;对涉副中心建设方面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开展调研总结,予以指引、教育;针对易发、多发矛盾纠纷,通过法官讲法、网络视频直播开庭等形式,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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